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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烛光奖励计划”评选工作通知

日期:2021-06-07 阅读:1886

2021年“烛光奖励计划”评选工作通知

教务处[2021]19 号

 

为了做好2021年 “烛光奖励计划”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宗旨

按照我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和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为充分调动我校青年人才从事本科生课程与研究生基础课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和表彰教学为主型教师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特设立上海交通大学“烛光奖励计划”(以下简称烛光计划)。本计划主要奖励从事本科生课程与研究生基础课程教学和课程建设的优秀青年教师,以此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发展。

2.申请条件

热爱教学工作,品德高尚,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主要从事本科生课程、研究生公共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和建设工作;

(2) 学生评价优秀;

(3) 连续两学年平均每学期授课2学分及以上的课程不少于一门;

(4) 凡学院(系)综合评价教学效果不佳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的烛光计划;

(5) 凡有违反师风师德相关规定的,不得申报本年度的烛光计划;

3. 申请办法与评选程序

烛光计划评选分为两轮。第一轮评选由学院(系)组织。第二轮评选由学校组织。评选程序如下:

   (1) 教师申报   

各学院(系)自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开展本学年度烛光计划候选人评选、推荐的准备工作,召开学院(系)教师(含实验、实践类课程教师)会议,务必使每位教师了解此项工作。学院(系)应接受本单位所有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教师的申报,申请人必须参加学院(系)组织的第一轮评选。

  (2) 第一轮评选   

由各学院(系)组织,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选出学院(系)候选人   

召开学院(系)教师大会或教师代表会议,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学院(系)应根据教师的教学情况和申报情况,民主评议,排序推荐。

②候选人准备申报材料

学院(系)通知所推荐的教师填写《烛光奖评审表》(附件1)。所有申报人,只能填报近三年内取得的成绩。三年内获得过烛光奖的申报人,只能填报上次得奖后取得的成绩。

③教学院长审核

学院(系)本科教学院长与研究生教学院长对各自候选教师填报的所有信息进行审核,并提交审核意见和学院(系)的推荐排序。

④材料提交

学院(系)统一提交所有候选人的《评审表》和《院系推荐名单》(附件1、2)至zy473@sjt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行政B楼323室)。截止时间:6月17日17:00。

请各单位注意上述时间节点,过时将不能进入学校组织的第二轮评选。

   (3) 第二轮评选 

由学校组织对学院(系)推荐的所有 “参评候选人”进行评选并确定获奖者。最终的获奖者名单经公示后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公布。

联系人:张杨(质控办)

电话:34206426-8005

邮箱:zy473@sjtu.edu.cn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1年6月7日

附件:  

附件1:烛光奖励计划评审表.doc


附件2:“烛光奖”院系候选人推荐名单.doc


附件3:本科课院系名额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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