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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三助”聘用及费用发放
发布时间:2018-01-12

研究生“三助”聘用及费用发放

        “三助”指研究生担任教学助教、科研助教、管理助教。


一、教学助教聘用及费用发放

       教学助教每学期由学院统一聘用一次,主要担任研究生课程的助教。

       聘用酬金:800元/月,共发放五个月(前四个月每月发50%的津贴,最后一个月按考核结果补齐或扣发、停发工资)。

       酬金发放:一般情况,秋季学期10月初第一次发放,春季学期4月第一次发放。

      考核:每学期末由聘用方根据教学助教情况上报考核结果,考核通过,最后全额补齐助教津贴,被考核为不合格的,下学期不能再应聘教学助教岗位,并根据情况扣发或停发助教工资。

      聘用对象:在校的非在职研究生。延期的硕士生、博士生不再聘任教学助教。

      教学助教聘用流程:

      1、每学期开学后第四个星期由学院研教办根据选课人数确定聘用助教课程

      2、学院研教办通知课程相关老师聘用课程助教

      3、课程助教根据要求提交申请表

      4、学院研教办汇总并上报助教信息

 

二、科研助教聘用及费用发放

      由导师按月或按学期聘用均可。聘用酬金由导师根据工作量的多少确定。科研助教费由导师通过学校财务平台发放,具体发放流程如下:

      1、在IE浏览器下(其他浏览器可能不能操作)登录财务处平台。申请发放的时间为每个月的1-20日(20日之后申请通道关闭),到账时间为次月3日左右。

      2、老师可以自己登录财务系统提出申请,也可委托学生登录财务系统提出申请。学生登录时无需使用教师的账号密码,用自己的账号密码(初始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登录,同样可以提出助研发放申请。

      3、在网上输入相关发放信息(发放导师工号,发放时间,经费本项目号/授权项目,经费负责人),选择发放学生,输入发放金额,提交申请后,打印付款凭证,加盖账号章(经费本项目号需盖章,授权项目无需盖章),并由聘用老师和账号负责人签字,递交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A楼104),通过审核方能生效。

 

三、管理助教聘用及费用发放

       每学期由学院统一聘用一次,主要担任机关各部门老师们的助手工作。

       管理助教聘用流程:

      1、学院网站挂招聘启事

      2、学生根据招聘启事应聘

      3、相关招聘单位将聘用同学信息报学院学生处或研究生教务办

      4、学院汇总助教信息并上报

     聘用酬金一般秋季学期11月初第一次发放,春季学期5月第一次发放。个别助管由所聘部门单独发放工资,根据部门安排发放。

 

 

注意事项:

一名同学不能同时担任两门课程的助教,不能同时担任两个助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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