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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资格(综合)考试的目的在于评估学生的学习潜力及在各自领域内开展顶尖水平科学研究的潜力,同时评价学生对给定问题的思考方法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博士生资格(综合)考试不等同于任何一门课程考试,它是若干门课程组成的笔试与专家组面试构成。它是决定一个学生能否进入(或继续)博士阶段研究的考试,只有通过资格(综合)考试,才能获得攻读(或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博士生资格(综合)考试按照如下方法实施:
一、硕博连读生
硕博连读生资格(综合)考试由笔试与面试组成。所有硕博连读生均须参加硕博连读生资格(综合)考试笔试。
资格(综合)考试笔试不通过者,不可申请转为博士生。
资格(综合)考试笔试通过者方可在研究生院博士报名系统中按照硕博连读转博的方式进行报名(入学后第四学期的3月份);在通过学院初审后,才能参加资格(综合)考试面试(入学后第四学期的4月份)。面试通过后,正式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资格(综合)考试总评成绩 =笔试成绩*80% +面试成绩*20%
转博成功的硕博连读生,资格(综合)考试总评成绩将记录在博士生成绩单中。
二、本科直博生
本科直博生的资格(综合)考试由笔试与面试组成。所有直博生均须参加直博生的资格(综合)笔试。资格(综合)考试笔试通过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综合)考试面试。
资格(综合)考试总评成绩 =笔试成绩*80% +面试成绩*20%
资格(综合)考试总评成绩将记录在博士生成绩单中。
资格(综合)考试总评成绩不合格者,则做退学处理。
说明:
1、直博生的资格(综合)考试笔试:与硕博连读生转博资格考试(综合)笔试采用相同题目,同时考试;
2、直博生的资格(综合)考试面试:与硕博连读生转博资格(综合)考试面试同时(4月份)进行;
三、普通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
1、普通博士生的资格(综合)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均由学科组织,学院抽查。要求在入学的第三学期结束或第四学期初举行。
各学科指派秘书在资格(综合)考试前到学院研教办领取资格(综合)考试记录表,并及时把资格(综合)考试成绩上报研教办。
2、资格(综合)考试不合格做退学处理。
3、资格(综合)考试成绩将记录在博士生成绩单中。
本规定也适用于留学生。解释权归80足球直播吧研究生教务办。